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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劳动美”--东莞市第三届新莞人书画大赛 征稿启事

时间:2014/3/17 18:09:49
       “中国梦·劳动美”--东莞市第三届新莞人书画大赛
征稿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和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新时期新莞人积极参与东莞经济社会建设、助推东莞高水平崛起的良好精神风貌。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凤岗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书法家协会、东莞市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 “中国梦·劳动美”——东莞市第三届新莞人书画大赛。东莞市新莞人书画大赛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该活动自举办以来,得到了东莞市广大书画爱好者尤其是新莞人的热情参与和积极参加。许多社会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工厂企业以及个人纷纷参与大赛,经过大家共同努力,该赛事已经发展成为东莞书画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赛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
                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美术家协会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东莞市凤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东莞市凤岗镇宣传教育文体局
                东莞市博艺美术馆
      协办单位: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各镇街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活动细则
  (一)征稿对象:凡在东莞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新莞人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参加;同时也欢迎东莞市户籍居民踊跃参与。
  (二)内容要求:作品要围绕“中国梦·劳动美”这个主题,创作内容健康向上。美术作品以展现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以劳动促发展,以劳动赢光荣为主题;书法作品以弘扬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的理念为主。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分书法作品(含篆刻) 和美术作品两大类。
     2、尺寸要求:书法、国画画心不超过六尺,要求竖式,不收横幅,书法草书、隶书、篆书、篆刻另附释文。油画、水彩粉画装裱后长宽均不得超过160cm,不小于50×50cm;书法、国画作品装裱后高限定在220cm以内,水彩粉画作品如需装玻璃必须是有机玻璃。参展作品统一由承办方装裱。
     3、作者要结合每幅参赛作品实际,撰写作品简介,内容主要包括创作背景、表达主题及表现手法等,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并将电子版发至1005077819@qq.com,以便于在《作品集》中做介绍。
     4、参展作者作品类别、数量不限,作品最好为新近作品。
     5、作品展出方式:挂轴或镜框。
三、投稿日期及评审展出时间
    投稿时间:2014年3月15日—2014年4月15日;
    评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
    颁奖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10:30(暂定);
    展览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5月23日;
    首展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博艺美术馆
四、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体育馆东门东莞博艺美术馆;收件人:封老师,电话: 0769-87777780/13902695401,邮编:523690。
同时,欢迎各位参赛人员登录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官网(http://dgxgr.dg.gov.cn)、官方微博(@新莞人局)或登录东莞市博艺美术馆网站(http://bymsg.com)、“博艺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大赛具体情况。
五、奖项设置
    作品统一由主办单位邀请省、市专家担任评委,书法、美术作品共评出金奖4名、银奖10名、铜奖20名、入展作品100名(书法美术各一半)。        
 
六、奖品设置
   金  奖:   奖金3000元,并颁发证书;
   银  奖:   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铜  奖:   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入展作品: 颁发证书。
   同时,非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和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作者,荣获铜奖及以上的可分别具备加入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和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的资格;入展作品作为加入东莞市书法家协会和东莞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对积极组织作品参赛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组织奖,并颁发牌匾。
七、展出安排
    2014年4月29日(暂定),在凤岗博艺美术馆举行颁奖暨首展仪式,并邀请各主承 办单位负责人参加,展期25天。
八、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填写投稿登记表(见附表1),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并附上作者简介一份(用A4纸,三号正楷字打印)。
  (二)金、银、铜奖作品一律不退稿,由主办方收藏;入展作品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由作者自行到承办方指定地址领回,逾期不领由主办方处理。
  (三)凡投稿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四)本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东莞市第三届新莞人书画大赛投稿登记表》
         2、《东莞市第三届新莞人书画大赛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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